本帖最后由 纳米200412 于 2017-9-13 20:29 编辑
我是景城名郡41栋的业主,2013年8月份全款购买了房子,2015年5月份收到的房,至今有两年多,但房产证迟迟未拿到,2017年2月份至8月份,我与家人先后4次到江西赣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吴主任那去询问情况,问他为什么我的材料齐全,全款购房并且在2015年9月份时江西赣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就以办证的名义收取了我的办证费,税费,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各种费用,为什么在长达二年多时间还轮不到办理我的房产证?材料还压在他手上,不送房产局办证?吴主任讲规定他办证是以100份为单位才可以拿去房管局办理的,我问他是谁规定的?吴主任讲这是公司规定的,我问他公司谁规定的?有相关文件吗?他说不知道。我要他给我个明确的拿产权证时间,他讲给不了,也许在2018年的10月份。如果着急,就找个中介办个加快啊,讲要给他3000元,办了加快才能领证。为此,2017年8月30日我去了南昌县房管局核实,工作人员表示办房产证没有加快收费的项目,也没有一次只能接受100份材料的规定。由此可见,吴主任收取加急费应该是他个人行为。
景城名郡的部分业主或许对房地产交易办证登记程序不熟悉,在吴主任的忽悠下认为只要缴纳了加急费,房管局就可以按加急程序办证,从而交了几千元的所谓”加急办证费“给吴主任。2017年8月28日,吴主任指着办公桌上的几本房产证告诉我这是加急办下来的证。代表江西赣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产权证的吴主任违反《南昌县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恶意拖延不办证,明目张胆索要加急”办证费“,行为可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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